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479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弦歌大道校区);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265号(文明大道校区),邮编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英语。其他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4.学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贴,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书法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方法如下: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70%加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考生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考生进档后,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八、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
(一)各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普通本科文史类(含体育类)为4400元/生·年(教育学专业为4800元/生·年);
2.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物理学专业为5500元/生·年);
3.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生·年;
4.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本科为11000元/生·年;
5.中外合作办学专科16000元/生·年;
6.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暂定: 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九、奖励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习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为鼓励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从学校参军入伍,设立安阳师范学院入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每生1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在校大学生可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由学校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最高5000元的安阳师范学院入伍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十、附则
1.具有安阳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安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安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份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相关省份政策为准。
4.本章程为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使用,解释权在安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372-2900135 传 真:0372-2900106
网址:http://www.aynu.edu.cn 电子邮件:zs@aynu.edu.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 邮编:450000 服务中心联系人:柏老师 电话:0371-6128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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